年均為投資者省300億元 證監會發布基金銷售費用新規
專題:公募基金費率改革圓滿收官:綜合費率降約20%,年均累計讓利超500億元
來源:環球網
【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】2025年12月31日,為投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省億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。元證作為《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》的監會基金關鍵落地舉措之一,此次新規通過系統性調整銷售環節費率結構,發布費用彰顯監管層“以投資者為本”、銷售新規推動行業讓利于民的年均堅定決心。
(圖片來源:證監會)根據《規定》,為投全行業銷售費用整體降幅達34%,省億預計每年可為投資者節省約300億元。元證具體來看,監會基金在認(申)購費方面,發布費用主動偏股型基金費率上限降至0.8%,銷售新規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.5%,年均指數型基金、債券型基金不高于0.3%;銷售服務費方面,主動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.4%/年,指數型基金與債券型基金不高于0.2%/年,貨幣基金不高于0.15%/年。以銷售服務費率為0.25%/年的貨幣基金為例,降費后投資者持有1萬元每年可降低投資成本10元;認購費率為1.5%的主動偏股型基金,認購1萬元可降低投資成本70元(均不考慮打折因素)。
為引導長期投資,《規定》明確將贖回費全額歸入基金財產,并與長期持有優惠掛鉤:非貨幣市場基金持有滿一年后不再計提銷售服務費,降低長期投資成本;針對債券基金,設置差異化免贖費持有期——個人投資者持有滿7日即可免收,機構投資者需持有滿30日,既保障個人投資者便利,又引導機構長期持有;指數型基金則允許管理人對個人投資者持有滿7日的贖回費進行靈活安排。
在規范銷售行為的同時,《規定》還通過差異化尾隨傭金支付比例上限(維持客戶維護費占管理費比例不超50%),統籌解決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利息歸屬、基金投顧業務雙重收費等問題,并搭建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(FISP)。業內人士指出,FISP將為基金管理人開展直銷業務降本增效,為優化客戶體驗、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打開新空間。
值得關注的是,此次銷售環節降費是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的第三階段。自2023年7月證監會發布《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方案》以來,改革分三階段推進:第一階段降低主動權益類基金管理費、托管費,年讓利約140億元;第二階段調降股票交易傭金費率,年讓利約70億元;第三階段聚焦銷售環節降費,年讓利約300億元。三階段累計每年向投資者讓利超500億元。
多家基金代銷機構表示,《規定》充分聽取行業聲音,規則制定公開審慎,符合行業發展實際,有利于平穩落地與長遠執行。